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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通知

关于开展2016年度“研究生创新教育计划”研究生课题立项的通知

全体研究生:

为鼓励研究生开拓创新、勇于实践,根据《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管理办法》(中南大研字〔201615号)的规定,学院决定开展2016年度“研究生创新教育计划” 研究生课题立项,现结合学院实际情况,通知如下:

一、项目设置

立项具体数量及资助金额视申报项目的数量及质量确定。学院将对具有较高学术水平、创新程度和实践影响的项目予以优先资助。

二、研究生课题申报条件

1.为保证项目建设质量,仅限20152016级全日制脱产在校就读的硕士生(含全日制专业硕士学位研究生)、博士生(以本人档案在校为准)参与申报。每个课题设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组成员不超过5人。本年度已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立项课题的研究生一般不再作为其他项目组成员。

2.立项项目应有创新的内容、明确的目的、较好的实施条件和可操作的实施方案。

3.提倡博士生结合本人导师在研科研课题的子项目申报立项。硕士生项目鼓励学科的交叉与融合,鼓励硕士生跨学院、跨专业组队申报。

4.为扩大项目受益面,所有已获得过研究生课题资助的项目责任人不得再次作为项目责任人申请新的资助项目;与已获资助课题雷同或近似的不予立项。

三、立项遴选程序

1.1020日(周四)下午5:00前申报人以班级为单位向学院提出申请。申报材料包括:《研究生课题立项申请书》,纸质一式两份(含一份原件);相关证明材料,博士生立项申报须附已公开发表论文的期刊封面、目录及论文首页复印;所有上报材料的电子版文档。

2.学院进行立项评审。学院根据项目管理办法的要求严格开展项目申报人资格审核并进行雷同项目检查。学院导师组将按照项目的总体申报情况,依照管理文件规定的立项程序最终确定本院的各立项项目、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组成员。

四、注意事项

12016年“研究生实践与科研创新课题”的立项、结项工作主要由学院承担。2016年立项项目的结项预计在20176月全面启动。

2.立项后应按期结项。不能按期结项者,则视为自动终止;若项目未完成结项,将不拨付项目资助经费,在各项评优评先中不得享受科研成果加分政策,并不能再次申请立项。

重要提醒:因电子文档是制作学校专家组匿名评审材料的根据,所有申报材料务必提交对应电子文档(以“学院—姓名”命名的文件夹)并保证其与纸质材料一致。

3.各项目的项目管理、经费的使用要遵守严格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学校财务规章制度。研究生教育创新基金要专款专用,厉行节约,使有限的资源发挥最大的效益。

4.请广大研究生认真准备,积极参与本年度项目申报。

有任何疑问,请及时联系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电话:027-88386612,地址:文泉南楼411办公室

  

附件一:2015 年度“研究生创新教育计划”项目简介.pdf  

附件二: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创新教育计划研究生创新课题立项申请书.doc  

附件三:2016年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立项一览表.xlsx  

      

金融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20169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