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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常通知

关于金融学院2016年下半年研究生学位申请授予的通知

全院2016届研究生和研究生导师:

为确保学院2016年下半年硕士、博士研究生学位申请授予工作有序开展,经学院研究决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2016年拟申请学位的硕士研究生论文答辩于20161117日至1121日进行,具体时间、答辩小组成员均由各专业导师组长安排,并于1114前报院研工办。

2.请各位硕士生在参加此次答辩前后做好以下工作:

拟参加2016年下半年答辩的研究生于1111日前提交答辩论文纸质版(论文封面日期一律为2016910日),一式六份(含本人签名,其中一份需有导师在封面签字同意进入答辩程序并承诺承担导师责任)。

论文答辩完成后,各位同学需在导师指导下根据答辩委员的意见进一步修改论文,并于1124日前提交论文定稿两份(论文日期一律为2016910日)及答辩相关材料(论文答辩记录本、论文答辩记录本、硕士学位申请表和硕士学位申请档案袋),交院、校学位委员会审议;各学位申请人员需于1124日前登录“研究生管理系统”中补录预答辩信息,并通过“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提交答辩后的定稿论文进行重复率检测。

逾期未提交材料或材料不合格者,申请学位材料将不能提交学院、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后果由学生本人自行承担。(从2015年开始,学校对学生申请学位论文的档案提出严格的建档要求,请同学们务必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尽量不要委托其他同学代为上交材料并保持通讯畅通)

请同学们制作论文必须参照《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撰写规范》,并详细阅读附件相关操作规范;不符合规范的论文不得提交院、校学位委员会审议,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学生本人负责。

为方便同学们咨询材料填写规范、提交材料,研工办组织同学专门负责审核、收发各类答辩材料,请提交材料的同学合理安排时间。

材料收发时间:1111日下午2:30-4:30

1123日下午2:30-4:30(由答辩秘书统一提交)

地点:文泉楼南楼414会议室

3.请各位研究生导师做好以下工作:

1)认真指导研究生进一步完善论文,认真阅读研究生撰写的硕士论文,严把论文质量关;

2)审阅同意后,在所指导的学生论文纸质版首页签名确认同意该名学生进入答辩程序;导师有权拒绝签字,不同意学生进入答辩程序;

3)根据答辩委员会提出的修改意见,进一步指导学生修改论文,提升论文质量。并于1124日前将所指导学生论文定稿的电子版通过OA交院研工办屈代洲。按照校学位办要求,此次提交的论文电子版需再次进行学术不端行为检测,是湖北省学位办抽检论文的基础。

  

金融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2016117

附件:学位申请材料.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