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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通知

金融学院2016级本科生调整修读专业实施细则

    根据《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本科生调整修读专业管理办法(试行)》(中南大教字【20162号)和《关于做好2016级普通本科学生调整修读专业工作的通知》文件中有关调整修读专业的相关规定,结合金融学院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一、调整修读专业的原则、对象及指标

    金融学院调整修读专业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报名对象为2016级本校全日制在册本科学生,其中金融学注册金融分析师方向(CFA实验班)和金融学(中美班)不转出。

   金融学院2016级学生调整修读专业指标严格按照学校规定比例执行,各专业具体分配指标见附件1

   二、调整修读专业的条件

    凡要求转入我院和要求转出我院的本科生申请转专业时,应符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本科生调整修读专业管理办法(试行)》和《关于做好2016级普通本科学生调整修读专业工作的通知》中有关转专业的规定要求转入我院的学生,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1第一学期所学课程的成绩绩点不低于3.0,且外语成绩达到85分以上(含85分);

    2第一学期不得有不及格课程或缓考课程;

    3申请转入金融工程专业的必须是高考理科生

    三、转入学生的考核内容及考核方法

    学院对转入学生进行学习能力考核和心理素质测试

    1.学习能力的考核

    学习能力的考核不另行组织考试,以一年级第一学期的学习成绩和高考英语、数学成绩为依据。一年级第一学期的学习成绩第一学期所有课程的平均成绩;高考英语、数学成绩为折算为百分制的成绩。学习能力考核成绩的计算方法如下:

    学习能力成绩=第一学期所有课程的平均成绩×50%+高考英语百分制成绩×25%+高考数学百分制成绩×25%

    各专业申请转入的学生按学习能力成绩高低进行排序,总分相同的按第一学期学习成绩高低排序,并根据转入指标人数确定进入心理素质测试的名单。

    2.心理素质的测试

    心理素质的测试主要通过面试进行,同时参考入学心理测试。

    心理素质考核不合格的不予录取。

    四、转入学生应提交的材料

         1.经转出学院审批同意,并经网上公示无误后的《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调整修读专业审批表》(附件2,以下简称《审批表》),申请调整修读专业的学生只能填报一个志愿;

    2高考总分和各科成绩原始成绩通知单和复印件一份;

        3.第一学期课程学习成绩单原件

    4.《金融学院2016级本科生调整修读专业报名申请表》(附件3)。

   五、调整修读专业的工作安排

       1.学院成立由院长、书记为组长,教学副院长、副书记、其他院领导、教师代表、教学秘书、辅导员组成的院工作小组。

       2日程安排

时  间

工作安排

227-228

学生提交《审批表》至申请学院

34

公布通过审核的学生名单

37

公布参加考核的学生名单

310-317

组织考核工作并公布拟转入学生名单

321

完成考核录取工作

      3.学院本科教学办公室负责报名、审核及咨询工作。联系电话:88386714

      4.转专业面试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六、附则

    本细则由金融学院制定,经教务部审批。有关转专业其他未尽事宜按学校和学院有关规定办理。

  

件1:金融学院2016级调整修读专业预调出、调入指标一览表.xls

附件2: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普通本科生调整修读专业审批表.doc

附件3:金融学院2016级本科生调整修读专业报名申请表.doc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金融学院

2017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