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首页   |  English    

公告通知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金融学院关于谨防招生诈骗的严正声明

近日,一些社会培训机构、不法中介和个人假冒与我校XX学院合作的名义进行虚假招生宣传,意图实施招生诈骗,对我校新生及学生家长造成严重误导,此行为严重损害了广大学生(考生)的利益和我院的声誉,我院特严正声明如下,望广大学生(考生)和家长注意防范。

一、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金融学院未以任何形式与校外任何培训机构签订合办金融学(特许金融分析师,简称CFA)培训班的协议,也从未委托、许可任何校外机构进行CFA的招生宣传及各类培训工作。凡以“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XX学院合办CFA(特许金融分析师)培训班”名义的招生行为皆非我院行为。

二、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金融学院的“金融学(特许金融分析师,CFA)”实验班是经学校批准的校方唯一办学形式。该实验班的招生、培养相关信息均在学院官方网页(finance.zuel.edu.cn)发布。校外培训机构或个人发布、传播的相关信息均属不实信息。

三、相关培训机构或个人假借本院名义进行招生或作不实宣传,对我院的声誉和正常教学培养工作造成恶劣影响的,我院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金融学院

2018年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