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福长 男,1939年11月生,1997年5月去世,湖北汉川人。1960至1964年,湖北大学经济系财政金融专业学习;1964至1969年,河南省会计学校任教员;1969年12月至1970年12月,河南省郾城县小商桥公社小商桥大队插队;1971至1979年,河南省舞阳钢铁公司炼钢厂材料员;1979至1997年,中南财经大学金融系教员。研究方向为货币银行学和证券市场学,学术专长为信用、利率、股票、国债等相关理论。
20世纪80年代中期,汪福长同志的研究主要集中在储蓄、通货、利率和货币流通等方面,对我国当时的储蓄现状和特点,判断货币流通是否正常的标志,如何理解通货、利率单位以及利率调整方案等问题都提出了自己的见解。他较早就开始了对股份制的研究,表达了他对股息、股份公司等问题的看法,如:他对于发展我国股票市场和股份公司持肯定态度;介绍了我国最早的佛山市招股集资的情况;认为社会主义股息属于社会纯收入,是否具有剥削性质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社会主义股份公司则是社会主义的特殊公有制企业。
20世纪80年代末期至90年代初期,汪福长同志的利息、利率理论在这一时期得到了进一步的完善与发展。他认为储蓄存款利率的最高限应是贷款利率与银行费用率之差;影响利率的因素是平均资金利润率、资金供求状况、风险、借贷时间、物价水平、银行费用、国家政策等七大因素;应该用“借入资金利润率”衡量企业经济效益;利率对宏观经济的调节主要表现在需求方面。同时,汪福长同志对于股票和证券市场也进行了更加深入的研究与思考。他认为,股票市场的性质是资本主义经济集中和再分配货币资本的重要场所,也是投机的场所,其职能是积聚资本、转换资本、转化资本、决定股价,股票市场具有积极和消极两种作用。
20世纪90年代上半期直至病逝,汪福长同志开始将研究重心置于国债问题。汪福长同志对国债这一重要的宏观经济调控工具进行了深入全面的研究,对如何发展我国国债市场以及国债利率和期限的设计等重大问题进行了深入浅出的阐述。他在《论国债利率设计》一文中提出了我国国债期限特点和设计原则,认为应增发短期国债,试办长期国债,调整中期国债。1997年3月,《论国债利率设计》一文在由财政部国债司、上海证交所、中国证券报主办,上海点津投资顾问公司协办的“点津杯”国债有奖征文活动中荣获三等奖,后选入大型教育工具书《中国教育大辞典》系列丛书中。
汪福长同志还主编和参编了多部股份制以及证券市场方面的著作,如《公债与股票》(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1988年版)、《证券市场概论》(三环出版社1993年版)、《股份制与证券市场大辞典》(中国经济出版社1995年版)、《证券投资学》(武汉测绘科技大学出版社1996年版)等。他还是普通高等学校金融类“九五”规划重点教材《证券投资学》(中国金融出版社1998年出版)的副主编,但书尚未出来,其人就已去世。该书主编吴晓求教授在“后记”中写道:“在本书写作过程中,作为副主编之一的汪福长先生不幸病逝。我与汪福长先生只见过一面,即在西安太白山会议上,但他为人诚恳忠厚的品格,严谨治学的精神,给我留下了很深的印象。此书的出版,也是对他很好的纪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