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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通知

关于进一步做好2013年度湖北省高校毕业生创业扶持计划的通知

各位同学:

本网站已于6月3日刊登《关于申报2013年度湖北省高校毕业生创业扶持项目的通知》http://jrxy.zuel.edu.cn/content/1187.htm,现通知是在原通知的基础上作进一步的补充,且申报时间有所延长,请符合条件的同学积极申报,并于2013年6月24日前将纸质版上交至文泉南楼324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学生会创业实践部邮箱591815978@qq/com(邮件及附件名称:姓名+申报2013年度高校毕业生创业扶持项目)。

共青团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金融学院委员会

二〇一三年六月十七日

 

关于进一步做好2013年度湖北省高校

毕业生创业扶持计划的通知

 

各市、州、县团委,大专院校团委: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关于促进就业和鼓励创业的要求,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推动全民创业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做好就业创业工作,2013年,共青团湖北省委联合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继续实施高校毕业生创业扶持计划(鄂青联发〔2013〕22号),现就进一步做好2013年度湖北省高校毕业生创业扶持计划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形式

各市、州团委原则上通过举办创业大赛,并作为湖北大学生创业大赛分赛区的形式接受报名,负责项目征集、审核与申报工作。

各大专院校团委接受校内及本校毕业生(今年毕业和毕业三年内、硕士或博士在读的学生均可)报名,根据本校实际情况采取必要形式负责项目征集、审核与申报工作。

各市州、高校请于7月10日前将审核(大赛)结果(含所有报名项目排名)及申报材料报送湖北省青年创业就业促进中心。

二、时间安排

项目申报阶段(5月23日—7月10日)接受咨询与报名。各市州团委通过举办创业大赛接受报名,进行项目征集、审核并推荐上报;各高校团委接受报名,审核后推荐上报。

项目初审阶段(7月11日—7月20日)由团省委组织进行项目初审,筛选优质项目进入复赛;

项目复审阶段(7月21日—8月15日)由团省委组织进行项目复审,遴选出20强(初定)参加总决赛;

总决赛阶段(8月16日—8月30日)由团省委、省人社厅组织举办2013湖北大学生创业大赛总决赛。

三、扶持标准(去年已取得扶持资金的项目今年不再扶持)

对高校毕业生自主创办企业(不论户籍,只要在湖北省内注册的均可申报)、农业合作社或从事个体经营的,根据项目吸纳就业能力、科技含量、潜在经济社会效益、市场前景等因素,分别给予2万元至20万元资金扶持(直接给予,无需返还)。扶持标准分为8个档次:2万元、5万元、8万元、10万元、12万元、15万元、18万元和20万元。具体扶持金额由省高校毕业生创业项目资助专家评审团(以下简称“评审团”)确定。拥有独立自主知识产权和发明专利、节能降耗、劳动密集型的创业项目给予优先扶持;参加过西部计划、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计划的创业青年项目可优先考虑;对已经获得省级青年创业大赛奖项或风险投资机构已经承诺投资的项目,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安排。对从事个体经营的创业实体项目扶持金额不超过8万元。对申请扶持资金在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的,须通过总决赛评审答辩。实际资助额度由评审团确定,原则上项目扶持金额不得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的50%。

四、指导计划

为进一步加强各地、各单位对2013年湖北省高校毕业生创业扶持计划的重视程度,加大项目的推进落实力度,督促各市、州、大专院校团委积极申报,力求取得实效,团省委将对各地各单位项目申报及获得扶持情况予以通报,并建议纳入各级共青团年终绩效考核。现根据各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和往年项目申报情况,制定2013年全年湖北省高校毕业生创业扶持项目指导性计划分解表。

五、总体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本项目的根本目的是为创业青年提供切实有效的帮扶,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成立项目专班,明确任务,细化措施,分步推进,集中时间和精力开展创业大赛和项目申报,并积极争取党政领导重视以及配套政策支持,力求取得实效。

2.广泛宣传,扩大影响。各地、各单位团委要整体部署,广泛宣传,扩大影响力,努力营造鼓励青年创业的良好氛围,充分利用全媒体发动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积极申报。市、州、县团委可通过当地电视台、广播、报纸、网站、微博、手机报等形式进行宣传;大专院校团委可通过学校广播电台、网站、微博、宣传栏、展板、海报等形式进行宣传。

3.精心挑选,择优推荐。各地、各单位对申报的项目要进行严格审查,对申报项目需进行实地考察,坚持优中选优,将具有发展前景和成长潜力、带动就业能力强的创业项目挑选出来,择优推荐。

联系人:肖璐、高金磊

电 话:027-87235255、027-87238201

邮 箱:hbsqczx@126.com

 

共青团湖北省委办公室

2013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