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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通知

金融学院关于2021年本科学生毕业实习工作的通知

2018级各班级:

为切实做好2021本科学生毕业实习工作,根据学校下发《关于做好2021年本科学生毕业实习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金融学院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习对象与时间

1.实习对象:按照教学计划规定,需进行2021年毕业实习的2018级各专业学生。

2.实习时间:20216-20218月。

二、实习安排与要求

1.学院不统一安排集中实习,由学生自主安排分散实习。对于无法自行找到实习单位的,各系应提供必要协助。

2.实习时间为4-8周,统一安排在今年的暑假进行,830日前全部完成,其中在实习点参加实习的时间不得少于4周。

3.实习指导老师由学生的本科生指导老师(即学年论文指导老师)担任,负责指导学生进行实习并批阅实习报告(具体名单参见附件3)。

4.指导老师应加强对实习学生的安全健康教育。学生在实习过程中,应服从实习地和实习单位防疫工作的相关要求。

、材料提交与批阅

1.学生填写2021年本科生实习安排一览表(附件4),在628日前将电子版表格以年级为单位发至教学办。

2.实习结束后,学生参照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学实习报告封面(附件1)的格式要求完成实习报告的撰写,并填写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生实习鉴定表(附件2)中的相关内容。

3.撰写完成后,请学生将附件12的纸质版材料在99日前交给指导老师批阅(文件中涉及需要签字或盖章的地方必须签字盖章)。

4.指导老师批阅完成后,填写附件3中成绩一栏,并将所指导学生相关实习材料(附件12)的纸质版在916日前交到教学办,便于做好成绩录入、实习报告归档等管理工作。

特此通知。

 

金融学院

2021615


附件1: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学实习报告封面.doc

附件2: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生实习鉴定表.doc

附件3:金融学院2018级本科生毕业实习指导情况汇总表.xlsx

附件4:2021年本科生实习安排一览表.xls